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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所2023-2024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admin 发表于: 2024-09-19 09:17  点击:

古籍研究所2023-2024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古籍研究所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校发〔2024〕132号)、《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55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8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9号)相关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评选范围为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 评选比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优秀奖学金、二等优秀奖学金。一等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13%。具备评审资格,符合评审条件的研究生,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申报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奖学金参评名额按照各自专业方向在籍学生数的18%分配。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8%;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30%。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位于专业方向前列,无不及格课程;

思想政治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学校和古籍研究所的工作和各类活动。

第五条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第六条 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者优先;

6.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位于专业方向前列,无不及格课程;

思想政治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学校和古籍研究所的工作和各类活动。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七条 古籍研究所成立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裁决研究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第八条 评选应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在做好本学年度的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的基础上,宁缺毋滥,择优选拔,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工作部。

第九条 研究生工作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公示,对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者颁发奖金和证书;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并将相关申报审批表装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评选实施细则针对2023-2024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

第十一条 本细则解释权在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

古籍研究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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