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09-28 11:21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学科发展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要求,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改革,保证和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更多的具有创新素质和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我校《关于开展修订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9月始至2011年12月初开展第三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修订工作,请各培养单位按照下列安排及要求,按时完成修订工作,并将修订完成的培养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
1、各培养单位须成立“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并部署实施,各培养单位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终审。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各学科培养方案进行讨论时,须将开会的时间及地点通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派人参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3、2011年12月15日前,请各培养单位将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终审后的“方案”、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按要求完成网上录入。录入时请登录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gim.jlu.edu.cn),点击“培养方案修订录入”,根据提示完成网上录入工作。
4、本次修订与制定的培养方案将在2012级研究生中执行。
为保证“方案”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须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其姓名、联系方式(电话、E-mail)于2011年9月27日前报送研究生培养处。
研究生院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联系人:周万成
电话:85166340 E-mail:zhouwancheng@jlu.edu.cn。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一:《关于开展修订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的若干意见》
附件二:《研究生课程代码库》
附件三:《吉林大学研究生课程编码规则》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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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范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副院长、研究生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