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申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吉大实践”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的通知
admin 发表于: 2023-04-19 09:16 点击:
关于申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吉大实践”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的通知 校社科字〔2023〕19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我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夯实思想理论基础,根据学校党委和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安排,设立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吉大实践”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中发〔2023〕6号)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我校学科综合优势,结合我校发展实际,开展理论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巩固深化我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和项目组成员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 2.项目申报实行“双负责人”制,教师负责人和管理负责人各1人。 3.申报者结合研究专长,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4.项目申报须从教师负责人所在单位报送,每单位限报1项。 三、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本次拟立15项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2万元。 四、结项要求 申报人于2023年5月31日前提交1篇不少于8000字的理论研究论文和1份不少于5000字的案例分析报告。各类结项成果须同时提交“重复率检测报告”,复制比要求小于20%。 五、材料填写及报送 1.请申报者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1)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2.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23日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版及申报一览表(附件3)汇总后报送社会科学研究院,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晶 王洪旭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 1.课题申请书 2.课题论证活页 3.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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