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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admin 发表于: 2026-10-09 15:20 点击:
2026年度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6号)、《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3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110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和《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5〕300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古籍研究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奖励范围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且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按照学校下达我所的分配名额评审。 第四条 申请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五条 在参评学年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4.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注册或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5.其他经学校认定的不具备参评资格的。 第三章 评审组织 第六条 古籍研究所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裁决研究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第七条 结合古籍研究所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第八条 评审委员会实行会议制度,全体会议应有2/3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如需以投票方式做出决定时,须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赞成票数须不低于出席会议人数的2/3,并超过全体委员数的1/2时,方可通过。 第九条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应当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获奖提供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第十条 对于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同时必须具有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成果要以质量为先,强化代表作导向,兼顾数量,成果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第十一条 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兼顾其在上一学历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可采取复试时组织专家和研究生导师对其进行评审答辩等形式的考察,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入学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第十二条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非新入学研究生进行学期考核,要充分考虑导师和同学的意见,引入民主评议制度,严格考核研究生在思想意识、道德品质、行为规范方面以及在学术道德、科研态度、团队意识、科研实践方面的日常表现,并将其德育方面的表现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所占比重不得低于考核全部分数的30%。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以研究生个人自主申报、导师推荐、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评定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方式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由研究生个人自主申报,古籍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初评推荐人选名单在古籍研究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名单和相关评审材料以及评审工作报告提交研工部。 第十五条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古籍研究所公示阶段向所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举报,评审委员会及时讨论研究并予以答复。 第十六条 学校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同时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第十八条 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十九条 本评审细则针对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由古籍研究所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 2026年10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