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关于申报吉林大学“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与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成果培育计划的通知
admin 发表于: 2026-05-18 12:02 点击:
关于申报吉林大学“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与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成果培育计划的通知 校社科字〔2026〕36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核心指引,积极响应国家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战略部署,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产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前沿性的优秀学术成果,现启动吉林大学“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与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成果培育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以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为核心引领,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研究阐释;立足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聚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式现代化、东北亚区域治理与国家安全、边疆考古与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建设、东北振兴与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数智文科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等特色研究方向,鼓励将高水平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凝练转化为学术专著。 二、资助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资助类别 本计划分精品著作和青年文库两个类别。 1.精品著作 主要资助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提出标识性概念、构建原创性理论的高水平学术专著。申请人须为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教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研究领域具备扎实的学术积累。 2.青年文库 主要资助我校青年学者独立完成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与发展潜力的学术专著。申请人须为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教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按自然年计算)。申报成果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学术导向,选题应兼具前沿性与现实意义,在研究内容、方法或视角上具备创新性,能够充分彰显青年学者的探索精神。 (二)申报条件 1.成果完成度不低于80%。 2.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且未与其他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协议。 3.每位申请人仅可选择一个类别申报一项成果。 4.以下情况不在本次资助范围内: (1)已获得其他各类项目资助的著作; (2)个人文集、译著、教材、工具书、博士学位论文; (3)符合学校其他成果培育类计划申报要求的成果; (4)承担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含著作类成果培育计划)尚未结项者不可申报。 三、资助形式与培育周期 成果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资助出版费。书稿完成后交由指定出版机构出版。成果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吉林大学‘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与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成果培育计划资助”字样。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学术水平。 2.请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申请书(原件1份,复印件7份)、汇总表、申报书稿(2份)以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研究院。 联 系 人:刘 卓 联系电话:85167056 电子邮箱:liuzhuo870524@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学“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与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成果培育计划申请书 2.吉林大学“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与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成果培育计划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6年5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