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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admin 发表于: 2020-10-05 17:32  点击:

根据《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吉林大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报吉林大学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批准,现对我所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1.推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

3.疫情防控要求

1)长春市以外省市区考生在抵达长春前14天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的,需提供5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并同时提供通信行程卡截图(须为绿码)。

2)长春市以外省市区考生在抵达长春前14天内,与境外返回人员、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者有接触史的,需持5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并同时提供通信行程卡截图(须为绿码)。

3)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持5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并同时提供通信行程卡截图(须为绿码)。

4)外地考生抵达长春前,要认真学习学校的各项防控制度,了解掌握本地及长春的疫情防控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来校前无必需不长途旅行,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5)来校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他人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消毒剂进行清洁处理;来校途中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6)凡确定参加我院推免复试的外地考生,请最晚于1013日中午12点前,提供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核酸检测证明扫描件、通信行程卡截图,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hu_hong@jlu.edu.cn,以便办理进入校园的相关手续。进入校园前,请外地考生提前申请吉林省疫情防控吉祥码(具体申请流程参见http://www.jl.gov.cn/jxm/ptqz/zchqzn/202003/t20200331_7012159.html)。

4.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推免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含推免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能力测试

5.复试时间

20201016日。

6.资格审查

20201016日,800-830,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B104。准备材料如下(除现场查验的材料,其它材料已经邮寄的不用再次携带):

1)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现场查验。

2)《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7.复试形式及地点

1)专业课笔试:

20201016日,830-930,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B104室。

2)综合面试:

20201016日,1000-1200,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B104室。

8.复试成绩及录取

1)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50分、综合面试满分为50分(含外语能力测试10分)。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低于60分或单科低于30分,不予录取。

2)拟录取推免生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同意待录取确认。

9.违规处理

在推免生复试录取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10.联系方式

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办公室,朱虹,0431-85168308

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

20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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