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申报第十一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关于申报第十一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校社科字〔2024〕35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启动了第十一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教师于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社会科学领域内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科普通俗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咨询方案、论证报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均可申报参评。每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 二、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已经在相当于或者高于本奖项奖励级别的评奖中获奖的; 2.著作权有争议尚未解决的; 3.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属于保密范围内的; 4.大事记、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统计资料、年鉴、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和工作汇报等。 三、申报材料要求 每项成果提交申报表、佐证材料(见申报表中要求)各1份,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成果。 1.专著提交原著2部。 2.期刊论文:期刊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目录1份;正文复印件2份,其中1份须隐去姓名、作者单位、作者简介等一切可以体现作者信息的字样。 3.报纸论文:带有日期的报头、成果所在版面刊头复印件1份;正文复印件2份,其中1份须隐去姓名、作者单位、作者简介等一切可以体现作者信息的字样。 4.调查报告及咨询成果类成果提交原件2份。 5.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提供原件2套。 以上所有《申报表》、成果复印件和相关佐证材料,均须使用A4纸张,正反面打(复)印,左侧装订。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需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排序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于6月3日前,报送纸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 联 系 人:刘 卓 于晓海 联系电话:85167056 电子邮箱:liuzhuo870524@jlu.edu.cn 附件:1.第十一届长春社科评奖成果申报表(著作-论文-咨询报告) 2.第十一届长春社科评奖成果申报表(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3.第十一届长春社科评奖申报材料清单(粘到材料袋正面) 4.第十一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登记表 5.第十一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5月14日 |